保护在华创新活动

“研发人员该如何与知识产权团队合作?为什么我们要在中国设立提供专利申请支持的法律团队,依靠在欧洲的现有资源是否更加合理?”近期,巴斯夫亚太创新园(上海)的研发人员就知识产权与研发创新的话题进行了讨论。

在巴斯夫先进材料与系统研究部门总裁,亚太区研究代表罗海德博士(Dr. Harald Lauke)看来,知识产权保护之于研发创新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无论在哪里进行发明创造,知识产权保护都至关重要。”随着亚太地区研发活动的增加,巴斯夫在此地的专利申请与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也亟待提升。研发人员需要在知识产权团队的专业支持下,逐渐掌握与申请专利有关的技能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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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哪里进行发明创造,知识产权保护都至关重要。”

罗海德博士(Dr.Harald Lauke),巴斯夫先进材料与系统研究部门总裁、亚太区研究代表

巴斯夫中国区知识产权事务总监刘霞是巴斯夫上海研发领导团队的一员。她在巴斯夫拥有超过十年的知识产权顾问经验。自2016年4月起,她开始领导一支由知识产权律师组成的中国知识产权事务团队。该团队在上海、北京两地开展工作,为巴斯夫的各个研发与业务部门提供一切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支持:包括为在中国产生的创新成果起草并提交专利申请,并且力争在全球不同国家获得专利权以及维护已有专利等。

刘霞介绍,不同于在欧洲一位专利律师仅负责一个特定技术领域的安排,在华团队中的每一位知识产权律师都服务于数个业务部门以及一系列的技术领域。为确保服务质量,位于欧洲的全球知识产权团队通过多种渠道为亚太区提供指导与支持。

对于研发机构而言,专利数量是评估其创新性的关键指标之一。自2012年巴斯夫亚太创新园(上海)落成以来,每年围绕当地创新成果的PCT专利申请[1]数量都有所上升。

中国的国家战略正从“中国制造”变为“中国智造”,这为巴斯夫的本土创新提供了丰富的机会:降低能耗、清洁空气和水源、提高生活质量等都是巴斯夫着力满足的需求。罗海德说:“我们应当抓住这些机遇,将实验室中的发明尽快转化为推向市场的创新成果。” 

2014年,巴斯夫就亚太创新园(上海)分散体与胶体物质研发团队开发的用于去除环境中游离甲醛的涂料组合物的创新成果提交了PCT专利申请。该组合物主要用于室内装饰漆成分,它能在一天内永久去除高达90%的游离甲醛,同时还具有优异的抗黄变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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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专利申请的过程,技术负责人曾重博士说:“知识产权团队给予的支持贯穿整个申请流程。”自研发早期的专利态势(Patent Landscape)研究阶段,知识产权团队便与研发团队保持了紧密的合作。谈及申请过程中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曾重回忆道:“在撰写PCT专利申请时,为了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和提高专利授权前景,大到数据材料的补充,小到术语的用词选择,我们沟通了不下十次。知识产权团队专业、负责的工作为这一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刘霞则表示:“我们鼓励研发人员尽早让我们加入他们的研究项目。这不仅帮助我们及时评估专利申请的可行性、为申请做好周全的准备,同时也能强化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在曾重看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每个研发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不仅是在专利申请中,在日常研发工作中,研发人员也应与知识产权团队保持密切沟通,以便及时发现专利申请的可能性,或防御潜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除了由知识产权团队提供专业服务,巴斯夫还通过人力资源平台推出了2门知识产权相关的培训课程。其中一门培训主要介绍丰富的基础知识: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另一门为高级专利培训课程,主要围绕专利进行更深层次的讲解。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4月发布的统计数据,中国2016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133.9万件,同比增长21.5%,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超过4万件,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0万件。

“许多人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山寨产品仍在市场上大行其道。”刘霞说,“但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速,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上升:权利人有信心并且愿意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知识产权。比如,根据《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6年)》(白皮书)中的统计数据,2016年,人民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52,072件,同比上升16.80%。其中,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增幅明显,达到24.82%。”

这主要得益于中国正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整体水平。2014年,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相继设立。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了下一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行动措施,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创造水平需显著提高。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名中国专利局)作为全球最大的五个专利局之一,在专利审查质量上也享有良好的声誉。

巴斯夫这样的跨国公司如何有效地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在中国免受侵犯?这也是研发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

刘霞表示:“一直以来,凭借现有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累积,我们为中国市场的业务发展提供了保护。比如在中国的作物保护市场,巴斯夫一向积极行使和保护知识产权。”自2009年起,巴斯夫在国际农药展会现场展开专利权维权行动,对于涉及侵害巴斯夫专利权的参展商,依法要求其撤除相关资料。2014年和2015年,巴斯夫依法分别对三家在展会上侵害巴斯夫发明专利权的参展商提起诉讼,并且均获得对巴斯夫有利的生效判决。

不过,维护知识产权依旧挑战重重,例如,证据搜集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而侵权赔偿相对较低,裁决执行较难推进等。罗海德表示:“我们希望中国的知识产权法最终能够与国际接轨,通过良好执法营造规范的商业环境,为世界级创新成果的诞生创造必要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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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198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巴斯夫第一个被中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N-苯基(吡啶基)碘酰二胺的制备方法。

1994

中国于1994年1月1日正式成为PCT的成员国,意味着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申请的方式进入中国。

2008

巴斯夫在中国研发产生的第一个专利申请:可通过使用可再生的原料获得的聚氨酯鞋底。

2014

亚太创新园区(上海)研究和开发部门合作取得的成果产生的第一个PCT申请:用于去除环境中游离甲醛的涂料组合物。